玉环市楚洲柚爱社区发展基金会监督与评价制度

基金会的监督

1. 及时公开

1) 及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及审计报告,通过理事会进行汇报;

2) 社区基金会根据相关规定,在相应时限内主动向捐赠人反馈公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,方便捐赠人查阅公开的信息资料,

3) 社区基金会采用社交媒体等形式,主动公开信息,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监督和社区居民监督。

2.主要监督内容:

社区基金会的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
1) 基金的募集及使用是否合理、合法、合规;

2) 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损害社区慈善基金运作的行为;

3) 基金会运作中是否存在其他不规范的行为。


基金会的评价

1. 总则

为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的社会评价工作,健全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公开评议机制,实现基金会工作的透明、公开、廉洁、高效,制定本制度。

2. 评价原则

坚持客观公正、注重实效、内外结合、促进工作的原则。

3. 评价主体

1)内部评价由本基金会理事、监事共同评价;

2)外部评价由公众和上级管理部门共同评价,公众评价包括捐赠人、受助人和志愿者的评价,管理部门评价包括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评价。

4. 评价内容

1) 内部评价内容:对基金会重大事项民主议事、民主管理、秘书长工作、筹资能力、创新能力、财务管理、资金使用、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

的评价;

2) 外部评价内容:公众评价包括对基金会总体印象、公益性、项目创新性、社会影响力、项目选择公平性、志愿者管理等方面的评价;上级管理部门的评价包括对基金会规范化建设、财务管理、信息公开、社会公信力、领导班子建设、项目设计和执行能力等方面的评价;3)其他需要评议的内容。

5. 评价方式

1) 问卷评价。根据所需评价的内容和捐赠方、受益人等所反映的问题本基金会设计问卷调查,向相关人士发放,并公布问卷调查结果;

2) 监督评价。本基金会在公众号开通评论功能,在基金会站点设立居民意见箱等,接受相关人士监督评价。